按照民航局、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機場集團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印發了《省機場集團2018年“民航服務質量體系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自4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組織開展為期9個月的“民航服務質量體系建設”專項行動。此次行動旨在進一步增強航班正常工作能力,確保全年航班正常率不低于75%,機場放行正常率不低于80%;進一步提升應對大面積航班延誤的保障能力和處置能力,避免引發群體性事件;進一步健全集團服務質量管理體系,提升全流程服務質量管控能力,切實增進人民群眾對民航服務的滿意度和獲得感,為民航強國和交通強省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和堅強保障。
為抓好工作落實,集團公司成立以集團公司董事長為組長,其他集團公司領導為副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監督、協調集團公司專項行動各項工作。專項行動分為制定方案(4月)、組織實施(5月)、自查評估(6月~12月)、總結提高(12月)四個階段實施,以提升航班正常水平、提升票務服務水平、提升信息服務水平、提升行李運輸服務水平、提升餐飲服務水平、提升特殊旅客服務水平、提升機場創新服務水平、提升機場質量管理水平、提升投訴服務水平、提升整體服務水平十項工作為主要任務,共涉及43項質量標準和84項考核內容。集團公司要求各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結合自身實際,強化責任擔當,對標各項目標任務,細化方案和具體舉措,將工作責任層層落實到基層、崗位,聚焦旅客、航空公司、貨主的需求和關切,抓重點、補短板、促創新,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和目標導向,尋找解決“痛點”“難點”的突破口,切實提升集團公司整體服務水平。
(安質部 孫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