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全會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作出了四個方面的部署:完善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統籌黨政軍群機構改革;合理設置地方機構。之所以這樣部署,是因為我們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首要任務就是加強黨對各領域各方面工作領導,通過優化黨的組織機構,從機構職能上解決黨對一切工作領導的體制機制問題,解決黨長期執政條件下國家治理體系中黨政軍群機構職能關系問題,為有效發揮黨的領導這一最大制度優勢提供完善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堅實的組織基礎和有效的工作體系,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轉變政府職能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任務,必須堅決破除制約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體制機制弊端。而要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實現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必然要求我們統籌黨政軍群機構改革,理順中央和地方職責關系,更好發揮各方面積極性。
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領域,全會作出的四個方面的改革部署,瞄準的是那些不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的領域、環節和方面,既立足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針對突出矛盾,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防風險,從黨和國家機構職能上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保障;又著眼于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注重解決事關長遠的體制機制問題,打基礎、立支柱、定架構,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創造有利條件。貫徹落實這些改革部署,必須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推進黨和國家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推動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協調行動、增強合力,使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這次全會還對推進機構編制法定化作出重要安排。從當前情況看,機構編制科學化、規范化、法定化相對滯后,機構編制管理方式有待改進。只有完善黨和國家機構法規制度,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加大機構編制違紀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依法管理各類組織機構,加快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才能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不折不扣、全面落實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各項部署,我們一定能夠構建起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更好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
(來源:人民日報)